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进出厂物资车辆通行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区进出厂物资车辆管理,减轻交通压力,降低厂内交通安全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规定了进出厂 物资车辆通行制度(限生产区南门进出)。
第三条 管理规定
1.进出厂车辆装载物资类别分为:石油焦、沥青、阳极发货、其他车辆和特殊许可类。
2.石油焦车辆允许进厂4辆,属地管理:原料工区;沥青允许进厂2 辆,属地管理:生阳极工区;集装箱发货车辆允许进厂3辆,属地管理:生产部;阳极(含废品)提货车辆允许进厂 2 辆,属地管理:生产部或焙烧工区;其他车辆(冶金焦、石膏、石灰石粉、收尘粉、锯末等)允许进厂4辆。属地管理:相关责任单位。
3.自动检斤及门禁系统启用期间,进出厂物资车辆必须扫码按类排队进厂,严格按规定路线规范通行,经门岗查验票据和车底、自动识别车牌后手动放行出厂;自动检斤及门禁系统停用期间,凭相对应的进厂证进厂、一车一证,进厂由门卫核查车辆装载物资类别并发放通行证,严格按允许路线规范通行,出厂上交通行证到门卫再予以查验、放行,各类别通行证按上述数量控制。
4.生产区南大门作为公司生产区域主要通道,严禁非生产物资类车辆(政府机关、公安、消防、救援类车辆除外)自由进出;工程施工、紧急检修、环境监测、备品备件、环卫清理等特殊许可类车辆由发包单位向综合管理部办理车辆通行审批手续交门岗通行,按指定行车路线行驶;其他无关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无牌车辆禁止进厂。
5.车辆进出厂时间以常白班工作时间为主,非工作时间所有车辆(政府机关、公安、消防、救援类车辆除外)进出厂必须提前报备调度,调度通知综合管理部按上述规则放行。
6.所有进厂车辆如有非本公司物资应向综合管理部备案清单,进出厂由门卫对照清单进行检查,凡未附物资清单车辆,一律空车出厂。
7.各类别车辆进厂后必须严格遵守厂区内车辆行驶规则及公司规章制度,服从接车单位管理,不得随意通行、随意停放、超速等,不得损坏公司财物,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运单位负责。发现车辆违章、违规、损坏财物等信息报经调度、财务部门处理后方可放行。
8、厂内行车限速20公里/小时;进厂车辆应按照指定的行车路线进出厂,不得随意变更路线;不准在厂内随意停车。厂内各主要路口设有违章抓拍系统,系统会抓拍以上违章行为,如果车辆违章需要到公司财务处理完违章罚款后方能出厂。
9、不同物资行车路线要求:
l 煅后焦抽尘粉:5#路-1#路-一二期煅烧收尘。
l 石膏:5#路-1#路-石膏库。
l 石油焦:4#路-6#路-原料库。
l 沥青:固体沥青-4#路-6#路-一期沥青库;
液体沥青进二期-5#路-2#路-二期沥青库;
液体沥青进一期-4#路-6#路-一期沥青库。
l 冶金焦收尘粉:4#路-6#路-焙烧收尘。
l 冶金焦:4#路-冶金焦库。
l 外购生坯:4#路-生坯转运站。
l 外购煅后焦:4#路-6#路-3#路-煅后焦棚。
l 炭素制品(阳极发货):4#路-6#路-成品库。
l 备品备件:4#路-5#路-公司仓库。
10、厂内路线图

11、车辆进出厂门、上下地磅一车一挡,磅前道闸在道闸横杆未下落之前严禁上磅。进厂、出厂严禁跟车进出,如违反规定造成横杆或道闸被撞坏的一切损失由司机负责。
12、您如果完成系统注册代表您已经完全同意该管理规定。